朱述古
深圳市委、市政府近日在当地媒体公布了《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决定》指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是为了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干部的执行能力。(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
深圳是个创新氛围浓厚的地方,但“治庸风暴”并非首创于深圳。在此之前,江苏省、浙江省温州市等地就掀起过行政机关的“效能革命”,四川省出台过整治公务人员“不在状态”的严厉措施,兰州市出台了《关于整治干部平庸行为的计划》。一时间,“治庸”仿佛成了行政领域的一种时髦。“治庸”好不好?一千个好,一万个好。但我以为,如果单方面强调领导者对一般干部的评价和制约,理论上百分之百正确的“治庸风暴”很可能变为一场以长官意志为出发点的瞎折腾。
遍观各地“治庸风暴”,其流程可谓大同小异。各类“治庸”文件往往表现为千篇一律的“三段式”。先总体肯定本地干部的素质和状态,接着来一番“盛世危言”,严肃指出一些干部理想信念淡漠、责任缺失、不思进取、作风涣散、效率低下等问题,再把本已耳熟能详的学习、劳动、廉洁等方面的纪律重申一番。在实施中,尽管也开展诸如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整顿、形象大提升之类的学习讨论,但最终能看得见、摸得着的结果,无非是处理几个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或不懂得礼貌用语的普通工作人员。恕我直言,这些本是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中最基本的内容。冠以“治庸”之名,像小孩戴了顶大帽子,名不副实,还有些滑稽。
把上班聊天、玩游戏、迟到早退之类定性为“平庸”,无疑使“治庸”走向了庸俗化。我以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在于“庸官”的具体标准难以捉摸,更在于“治庸”的侧重点应该是领导力。在领导力不强的情况下,再怎么“治庸”,都只能是一种展现上位权持有者(集中表现为地方主要领导)威仪的演出,因而作用注定有限。
其实,一个地方工作能否有效推动,干群关系和不和谐,群众能不能得到实惠,关键并不取决于执行者,而取决于领导者。同样的一方水土,同样的老百姓,甚至同样一支干部队伍,有些领导搞得有声有色、欣欣向荣,但也有些领导搞得一筹莫展甚至一塌糊涂。历任领导及不同地区同级别领导的水平和成绩如何,干部群众都有自己的比较和评价。德才兼备、政绩实实在在的领导,不仅口碑好,也富有感召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了杰出的领导力,才会有强大的执行力。但遗憾的是,面对工作中种种不如人意之处,我们看到的常常是声势浩大的以“抓落实”、“抓执行力”为旨归的“治庸风暴”,很少看到一个地方的领导人静下心来反躬自省和求贤问计。
我们当然不需要平庸的官员。但是,在科层严明的行政体制内,希望每个干部都很出色,都很有创造性,事实上不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决策者总是担任重要职务的少数领导,绝大多数干部是执行者。因此,握有决策权和领导权的地方领导应该时刻牢记自身责任,把发展目的、战略和路径找准,并以身作则、锲而不舍地为之奋斗。做到了这一点,往往会带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执行力。反之,如果地方领导本身就好大喜功,水平一般却架子十足,部门领导和普通干部心中不服气,自然就没有多少执行力。说句刻薄的话,对这样的地方领导而言,执行力差一点,老百姓还少遭一点罪。
要责怪下属平庸,首先应想想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到了优秀;对下属的执行力失望,首先应揣度一下自己的领导力是否让下属乃至让公众满意。从这个意义上说,“治庸风暴”不应该是单方面的以上治下,也应该在以下治上方面增添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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