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起取消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报讯(记者 华诚 通讯员 施加轩) 从明天起,江苏省决定取消和调整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是省物价局昨日上午发出的通知。
据介绍,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分别为公安部门(10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工程收费,临时入境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收费(驾驶证工本费、临时驾驶证工本费、检验费、临时专用号牌工本费),违章记分卡工本费,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员年度审验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费,移动证工本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超期检验费,事故、改型、改造车辆检验费(含农机),禁区通行证工本费,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费。卫生部门(2项):卫生中等专业学历人员技术职务评聘考试费,委托开考临床医学专科自学考试收费。民政部门(1项):国道两侧村镇地名标志牌收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1项):药品科技成果鉴定费。新闻出版部门(1项):合同登记费。旅游部门(3项):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工本费,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工本费,导游人员等级证书(中级)工本费。农林部门(1项):复混肥农业使用登记费。其他1项:单位自备车停靠站牌费(南京市)
另外,还有部门和各地越权立项的收费项目(11项):审读费(新闻出版部门);反光器收费(农机部门);居民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收费,征地拆迁代办服务费(国土部门);各类结算报表工本费,录入程序数据软盘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社会保险证挂失补办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成人中专毕业生审定费,幼教管理费,初中报名费(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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