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抢车杀人案
1998年11月29日,四平出租车司机霍彬,被歹徒用钢丝绳勒死在梨树县梨树镇第四小学胡同内
不该发生的第二次
1999年2月9日,霍彬的表哥杨国华被歹徒用同样手段、在同样地点杀害
更不该发生的第三次
2003年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出租车司机孙炳辉惨遭杀害
一切皆因于此?
1999年1月5日,第一次抢劫杀人案的赃车被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警方查扣,将赃车变成警车,并一直使用了五年,直到一个神秘的电话打进四平刑警队新闻背景 1998年11月29日,抢车团伙残忍地勒死了四平出租车司机霍彬,连夜将车开到黑龙江省黑河市销赃,一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查扣,并成了“警务用车”。
1999年2月9日,抢车团伙二次出手,令人难以接受的巧合是,此次遇害的司机是霍彬的表哥杨国华,车又销往黑河市,但中途发生车祸。
直至2003年3月,也就是第三次抢车命案发生半个月后,一个神秘人物将黑河市爱辉区警方查扣赃车的事情告知四平市警方,该团伙才得以浮出水面。
随着隐秘案情的披露和争论,该案件的背后变得更加复杂……
祸不单行 惨剧接连发生
刚做父亲不久的霍彬开着崭新的白色捷达车驶出家门,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1998年11月29日下午,刚做父亲不久的霍彬开着崭新的白色捷达车驶出家门,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据事后调查,当夜霍彬在梨树县梨树镇一商店附近等活,两名男子主动搭乘他的车,行至梨树镇第四小学胡同内,他们突然下手,用事先准备好的钢丝绳将霍彬勒死。
是夜,霍彬的家人一夜未眠。后来,霍彬的父亲在梨树县新胜村一个玉米秸垛旁,确认了掩盖在秸秆中儿子的遗体。
该案在四平市引起轰动,四平警方投入大量警力,但车号为吉C15110的捷达出租车却似蒸发一般,一连数年没有任何音信。
同样是以乘车为由,同样是钢丝绳勒颈致死,抢车地点还是那里,车辆不知下落……
中年丧子的郑彩霞夫妇悲恸欲绝,但悲剧并没有停步在年仅24岁的霍彬身上。1999年2月9日夜间,也就是霍彬遇害72天后,盗抢车命案再次发生,这次遇害者恰巧又是郑彩霞的亲人——她的外甥杨国华。同样是以乘车为由,同样是钢丝绳勒颈致死,抢车地点还是四小学胡同内,车辆从此不知下落……
韩秀艳是第三起抢车命案的家属, 2003年2月22日夜间,也就是宋福春等人落网的一个多月前,他的丈夫孙炳辉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惨遭杀害,车被抢走。
神秘电话破5年积案
凶手是谁?赃车流向了哪里?这两个难解之谜一直悬而未决,一晃到了2003年。2003年3月,四平警方突然接到一个来自黑龙江省黑河市的电话,陷入僵局的侦查工作得以峰回路转。
电话是一个男子打来的,他说,1998年11月被盗抢的白色捷达车就在黑河市,并且就在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院内,黑河市的田爽曾驾驶过该车,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四平市刑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窦中辉等人立刻前往黑河市。3月27日15时许,顺利抓捕了田爽。
据田爽交代,1998年末,他是从四平市梨树镇“老四”手中购买的这辆白色捷达车,但车刚到手一个月,就被黑河市爱辉区刑警大队五中队邵福财中队长查扣了,一直没有要回来。
3月29日,主要犯罪嫌疑人“老四”落网。“老四”真名宋福春,原籍四平市梨树县,也是跑线司机,同霍彬的姐夫还算熟悉。据其交待,1999年抢车、杀人都是他和张晓亮做的。
失踪5年之久的白色捷达车一直由爱辉区公安分局使用,赃车怎么成了公安部门的“坐骑”了?
四平市警方当即与黑河市爱辉区警方取得联系,发现这辆失踪5年之久的白色捷达车居然一直由爱辉区公安分局使用,并挂上黑M34898的车牌。赃车怎么成了公安部门的“坐骑”了?
1999年1月5日,也就是第二起抢车命案发生的一个月前,第一辆赃车被爱辉区刑警五中队查扣了,当时邵福财任中队长,查扣后他们就把当事人田爽放了。车由五中队使用了6个月后,又被分局领导调用数年,后来又回到刑警大队。
2003年3月末,四平市警方要求提取这辆赃车,却遭到了爱辉区刑警大队大队长刘修中、邵福财(时任副大队长)等人的拒绝,双方不欢而散。就在双方正在洽谈时,一个意外的插曲发生了。
爱辉区刑警部门悄悄与四平市平安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从保险公司领取了1.9万余元钱的奖励,将这辆用了5年之久的赃车直接给了保险公司。
如果当时认真追查,此案当时即破。因为爱辉区刑警大队的不作为,致使犯罪嫌疑人又用同样方式杀死两人
赃车无法起回,无奈之下,四平市刑警支队向黑龙江省公安厅纪委提交了一份措辞激烈的《情况说明》(以下节选部分原文):
一、该车1998年11月29日被抢,1999年1月5日爱辉区刑警大队即从犯罪嫌疑人田爽手中扣押。当时该车是新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无任何改动,该车无任何手续。只要认真审讯田爽或与长春一汽公安保卫部门联系一下,就能确定该车的车主,案件当月就可告破,我们不知道爱辉区刑警大队是怎么做的。
二、该车被抢后,四平市公安机关就将该车被抢信息输入全国盗抢机动车网络,为什么爱辉区刑警大队没有上网比对?
三、1999年1月5日,爱辉区刑警大队从犯罪嫌疑人田爽手中扣押该车后,只简单取了一份笔录,开具了一张扣押单,过后再没有传讯田爽,并且扣押单上不注明该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扣押日期是1999年,却写1998年,在我们要求复印扣押单时,匆忙改成1999年。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这台车的侦查材料,包括讯问田爽的笔录。
四、1998年11月29日该车被抢,司机霍彬被杀。1999年1月5日爱辉区刑警大队将该车扣押,将犯罪嫌疑人田爽轻易放回。如果当时认真追查,此案当时即破,犯罪嫌疑人宋福春、张晓亮”即可归案。因为爱辉区刑警大队的不作为,致使1999年2月9日、2003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宋福春、张晓亮”又用同样方式杀死两人,抢走两台轿车,其中一台又销给了犯罪嫌疑人田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据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知情干警介绍,此次《情况说明》引起了黑龙江省公安厅、黑河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并在2003年11月26日对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邵福财、阵控中队长王雪飞,刑警大队大队长刘修忠等人作出了行政处分。
警方被追究责任
以玩忽职守罪对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邵福财提出公诉,判处邵福财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郑彩霞知道了自家的车在黑河市出现,并被当地公安一用就是近5年的消息后,如梦方醒,感到异常震惊、愤怒。愤怒之下,从2003年开始,数十次前往北京、黑龙江省、黑河市上访、申诉,要求有关部门追究爱辉区警方的失职罪责。
走访期间,郑彩霞和老伴终日焦虑、苦闷,不到一年,郑彩霞满口牙齿几乎都掉光了。2003年末,郑彩霞的反映终于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黑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开始介入调查,该局王经堂副局长告诉记者,当时黑龙江省检察院认为其中可能存在公安违法情况,在2003年11月份,将该案交办给他们进行追查。
经调查,他们发现爱辉区公安部门确实存在违法事实,时任五中队长的邵福财怀疑田爽驾驶的车辆为盗抢车辆,便派人查扣该车,并让田爽拿合法手续来取车。因为田爽始终没有拿来合法手续,该车就被五中队违规使用,直到1999年末才被局里调用。在此期间,邵福财明知该车可疑,而没有安排干警对该车及田爽进行认真调查,没有按该车发动机和车架号码到车辆生产厂家查找该车车主,而是消极等待田爽拿手续取车。由于邵福财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犯罪嫌疑人在较长时间内一直逍遥法外,并制造了多起恶性案件。
2004年9月份,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爱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邵福财提起公诉,经逊克县法院异地审判,判处邵福财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家属向公安局提出赔偿,公安局认为赔偿无从谈起;家属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法院不予受理
在郑彩霞追究黑河市爱辉区公安部门责任当中,她提出了一个至今仍在争论的要求。
郑彩霞认为,虽然案发半年后得到了6万多元的保险理赔,但该车车款11万余元,办理运营手续时还花了数万元,费用一交就是8年。如果爱辉区公安部门认真破案,并返还赃车的话,这笔钱他们就不会损失,也不会因保险理赔损失5万多元钱。于是,郑彩霞向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要求,但遭到拒绝。
随即郑彩霞向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申请,2004年12月9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并向当事人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但2005年1月13日,法院再次作出决定书:赔偿请求人申请的事项不属于刑事赔偿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这次变化让郑彩霞感到难以接受,她再次向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要求,但再次遭到拒绝。
该分局岳强局长对记者说,尽管他们错误地使用了赃车,但这是违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并不属于刑事赔偿范围。况且保险公司已经理赔,该车已经不属于郑家所有了。赔偿当然无从谈起。
但郑彩霞表示难以理解,她说,赔偿怎么可能于法无据呢?公安部门有过错在先,即使别的不算,在保险公司理赔前的半年里,该车仍是她家的,公安机关也在使用该车,这半年的赔偿也应该给啊!钱多少我不计较,但我必须给儿子讨个说法!
日前,郑彩霞再次向黑龙江省公安厅提起上访,并等待着进一步的说法。
检察机关仍在追查警方的责任,主要针对的是爱辉区公安分局领导层面
就在记者赴黑河市采访期间,该案又出现了新问题,黑河市检察机关正在追查爱辉区公安部门新的责任。
据了解,在爱辉区公安分局使用该车期间,也就是在2001年6月,该分局专案组调查当地一起杀人案时,已通过上网对比发现,该车就是四平市警方寻找的赃车,并牵涉命案。但这个重要情况却没有引起重视。
直到2003年3月份,也就是第三起抢车命案发生后不久,这个重要情报才被黑河市一名刑警透露给四平市警方。
11月2日,爱辉区公安分局岳强局长向记者证实,目前检察机关确实仍在追查警方的责任,主要就是针对该分局领导层面。
记者手记
纵容犯罪就是残害生命 如果查扣车辆后爱辉区刑警能认真核查,还会发生后面的悲剧吗?如果知道“坐骑”竟然是牵涉命案的盗抢车辆,爱辉区警方知错就改,孙炳辉还会在盗车团伙落网的一个月前丢掉性命吗?
现实有时就是如此残酷,它并不相信任何如果、假如之类的东西。正在四处申诉的原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邵福财,是从警19年的老刑警,他查扣赃车时,该公安分局只有三辆轿车,大家都围着看这辆当时很少见的新车。但是,之后案子却没有追查下去,赃车却从此变成了公安局的“新车”。为什么有了新车,两次破案机会却没有成为良机?
采访当中,记者找到了当年通知四平警方的神秘人物,他说这件事给他造成了很大压力。言外之意,公安同行认为他坏了“规矩”,毕竟这是“家丑”嘛!记者不免对这种逻辑感到震惊,圣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人们利益的守护神来说,纵容犯罪就是残害生命。道理其实并不复杂,但我们还想问一句:家丑、生命究竟哪个更重要? 本报记者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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