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王华兵) 前日,经省高院和最高院核准,杀害深圳市公安局布吉派出所优秀民警阿布都·赛买提的凶手哈力克·买买提在深圳伏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宣判后,哈不服,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6月2日晚10时许,哈力克·买买提扭送一女子到布吉派出所,称二人嫖宿期间,该女子偷了他的手机和钱。派出所民警赛买提处理此事后,想借此机会获取哈力克·买买提等人控制新疆籍未成年人在深盗窃的情况,便约哈力克·买买提到酒吧喝酒。次日凌晨1时许,按照赛买提的提议,二人来到哈力克·买买提的暂住处。赛买提给哈力克·买买提做工作,希望其提供在深盗窃的地点、团伙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哈力克·买买提则否认盗窃,二人发生争执,哈力克·买买提拿起放在床上的短刀朝赛买提腹部连刺二刀,负伤的赛买提捡起现场的一把长刀与哈力克·买买提搏斗,搏斗中,哈力克·买买提将赛买提杀死。
之后,哈力克·买买提到另一间房叫醒被其控制的新疆小孩亚森·库都斯(另作处理),称自己杀了人,让亚森去搜赛买提的身,亚森搜出手机一部及现金和证件,交给哈力克·买买提,二人仓皇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