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近日从省纪委获悉,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近3年间,全省已查处41起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46人。湖北地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2003年立案5起,2004年立案16起,今年1月至10月立案已达到20起。
据检察机关分析,在当前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张、市场行为逐渐增多的背景下,高校经费来源及使用的多渠道、多方位、多领域为权力寻租和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经济腐败案件的涉案人员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呈上升势头。
省纪委还通报了10名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这些典型案件主要有:
——李金和,在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利用主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6.2万元、美金0.9万元。该校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处长张胜利、副处长万立泉、副处级干部吴方君,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被查处,涉嫌违法总额达200万元。
——原武汉大学资产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成金华,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郭学理,原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现年5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马振杰,利用负责学校大宗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及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于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间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多元。2004年12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刘其泰,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于1995年至2002年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2003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此外,还有原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少岚、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与实验中心主任陈家华、原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主任刘居富、原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开明、原黄冈师范学院院长助理黄中贵等均被通报了职务犯罪的查处情况。
(方政军、戴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