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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院称他们无权安排记者采访,央视新华社均未获得旁听证
商报特派记者吴从斌武汉专电备受关注的建国以来最大金融证券案——“德隆”主案,今日上午9时在武汉中院1号法庭开庭。截止到昨日,全国已经有40多家媒体记者到达武汉关注此案,但均有可能今日吃“闭门羹”。
开庭时间一度扑朔迷离
在昨天前,“德隆”主案开庭时间一直有多个版本。本月初,有媒体声称是本月20日,随后“18日开庭”这个时间又在多家媒体上亮相。记者在本月10日左右与一相关律师打听,他很玄妙地说:“最好在18日前到。”
由于之前武汉方面的宣传部门已经宣布不接受任何媒体到庭采访,那么惟一的机会就是搞到旁听证才能进场。为此,不少媒体都打了提前战。《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本月6日就到了武汉,而从17日起媒体记者进入武汉形成高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京华时报》、《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都亮相了,截止到昨天,媒体总数达到40多家。
记者忙搞旁听证
昨日上午9时35分,本报记者和中央电视台记者赶到位于武汉市汉口区常青路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办公区非常安静,屹立在寒风中的审判大厅威严无比,雨点在路面上溅起朵朵小水花。没有一点大案开庭前的紧张气氛。记者费尽周折找到审理案件的刑一庭主审法官高勇。高勇正在办公室与案件的几个相关人员准备今天的开庭。
对于记者的造访,高勇显然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记者刚刚讲明来意,高勇则面带笑容拒绝了记者的任何提问:“这个案子,我不能告诉你任何东西,你要采访请直接找宣传处。”按高勇的指点,记者找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宣传处李处长告诉记者,此案主要由湖北省委宣传部在负责,他们无权安排媒体采访,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在内,均未能领到旁听证。
据记者了解,这次发放了旁听证的,仅限于涉案者家属,每位涉案人家属不超过两张,并且旁听证上印有旁听人员的名字,须对号入座,而一般的旁听证是不会印参加人员姓名的。
相关部门拒绝媒体旁听
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赶到位于武昌区的湖北省委宣传部,但其负责的业务处室新闻出版处到下午3时过还没有上班。记者一一拨打其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新闻出版处处长的手机,但均处于关机状态。
本报记者正准备离开时,央视等同行也赶到湖北省委宣传部。数十名记者向其办公室要求给出一个明确说法时,湖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却突然不见一个人。约半个小时后,一工作人员到办公室告诉记者,新闻出版处已有工作人员上班。
新闻出版处工作人员陈航告诉记者,德隆主案的庭审,湖北省高院已有具体函件明确表示不允许任何媒体入场旁听。对于其拒绝理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高院,均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法律规定:审理应对媒体公开
证券界知名律师严义明对此表示,按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庭审,法院均要对外公开审理。对外公开的范围包括对媒体的公开。严义明律师称,现在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对媒体采访有时候限制得过于警慎。法院回避媒体采访,严格意义上讲是法院自己在司法过程中不按法律办事的体现。
更有人士称,德隆主案对媒体消息封锁得如此严密,让这起没有多少悬念的案子开始变得疑云重重:是否有更多的疑点没有披露?唐万新是否会受到最大限度的法律制裁?
德隆系“豪华”律师团26人
本报特派记者吴从斌武汉专电 昨日,随着法庭视频示证系统测装完毕,有关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
武汉市检指控称,唐万新等7人及其掌控的上海友联、德隆国际、新疆德隆3家公司,分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罪、挪用资金罪等。作为新疆德隆总裁的唐万新等7人涉嫌非常吸收公众存款450亿元,操纵股价获利98亿余元。
据了解,唐万新等7个自然人是此次开庭审理的被告,作为“德隆”核心人物唐万新更是庭审焦点,其辩护律师是曾代理周正毅案的律师陶武平,此案7被告共有26名律师组成“豪华”律师团。据悉,因涉案的案卷843本、证人327人,1月6日虽已进行了为期3天的庭前交换证据,但此次庭审仍将进行2天。
武汉市中院曾审理过牟其中案件,此次再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和委托。昨日上午,记者在武汉中院1号法庭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进行视频示证系统检测安装。从事20余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高勇任审判长,他将与另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主持此次庭审。
--新闻背景--
德隆案2004年4月14日,德隆系股票湘火炬、合金投资和屯河股份首度全面跌停,德隆危机全面爆发。之后,德隆“三驾马车”连续多日跌停,市值蒸发过百亿元。此后不久,德隆出售天一实业、罗布泊钾盐股权,湘火炬更是将德隆告上法庭。2004年5月30日,德隆国际召开了董事会暨危机处理工作会议,首度承认“德隆全系统危机最深重、困难最严重的时期”。
2004年6月8日,德隆危机进一步升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了两起有关德隆的案件,各地债权人纷纷动用法律途径向德隆索债,德隆在各地的资产大部分被冻结。2004年8月26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3公司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了华融公司,由华融公司行使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2004年9月4日,华融接受中国证监会委托对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进行托管经营。随着案件的逐步侦破,德隆系一系列案件也逐步进入法庭庭审程序。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1-1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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