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
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注,以后还可以深入地讨论,因为时间的关系,我把刚才这位朋友的第二个问题简要地说一下。 我讲的条约是两个,一个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一个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这两个条约是专门针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而制定的。
中国对加入这两个条约持积极的态度,我刚才讲到的国务院今年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就是为加入这两个条约做准备的。至于中国什么时候加入这两个国际互联网条约,要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而定,我们现在进行调查,在论证这件事。从法律程序上讲,它需要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报告,全国人大最终决定是否加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记者]:
请问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自己的作品在网络上被侵权的话,他有哪些途径来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如果要获得赔偿的话应该怎么办?第二个问题,刚才说重点查处了一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会怎么处理?
[阎晓宏]:
发现自己作品被侵权以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取证。取证最好是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进行,使它具有法律的效力。之后,他有几种途径来解决,一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二是当被侵权的作品传播比较广,涉及到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国家版权行政部门也可以受理权利人的投诉。
第二个问题,不营利的网站算不算侵权?怎么看?营利不营利不是界定是否侵权的标准,不在于你拿这个东西干了什么,而是在于你是不是取得了许可。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你拿了别人的一件物品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不允许的,也构成侵权。但是我们在查处上是有区别的,我们重点打击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的侵权活动
[鲁广锦]:
今天上午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阎晓宏局长,谢谢王自强司长,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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