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强奸录像勒索卖淫女 称被传性病索要钱财
南方都市报 杨秀伟
三男子与一卖淫女发生关系后声称染上性病,向卖淫女家人勒索钱财,随后强奸卖淫女,并用手机拍下强奸场景及卖淫女裸照。 三人被警方抓获后拒不认罪,但其手机中拍摄的照片出卖了自己,成为有力的犯罪证据。日前,法院以绑架罪、强奸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至十三年。
手机拍强奸录像
经审查,何某、王某、罗某三人分别来自重庆、黑龙江和湖南。
去年5月初,何某等三人密谋将发廊妹带回房间后以发廊妹传染性病为由勒索钱财。同月19日下午5时许,三人首先窜到南海区大沥镇一招待所登记入住300号房间。此后,由何某窜到大沥雅瑶大道一家无牌发廊里,看中了一名姓胡的女子。胡某随后跟着何某找到了王某与罗某二人,吃了一顿夜宵后,胡某来到了300房间,与何某、王某、罗某分别发生了性关系。
次日早上,何某等三人将胡某吵醒,称自己的下身骚痒,肯定是被胡某传染了性病,要求胡某作出赔偿并将胡某裸露地囚禁在房间内。胡某被迫告知了家人及男朋友的电话。何某等三人打通了胡某的家人及其男友万某的电话,威胁他们将汇款存放到指定银行,否则就伤害胡某。打完电话后,何某、王某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王某还用手机在旁拍下何某与胡某发生性关系的情节及胡某的裸照。
最高被判13年
三人将胡某裸体囚禁了一整天,同月21日早上,何某等三人到银行查账发现仍无钱入账,再次打电话催促胡某的家人及其男友存款。下午2时许,胡某的家人存入了5000元人民币,胡某的男友万某则存入了1000元。何某等三人将该6000元存款取出后才将胡某释放。
胡某获救后,其家人立即报警,何某等三人当即被抓获。三人开始还想对自己的罪行抵赖,但三人为勒索所拍的强奸录像却成了最有力的证据,警方从王某的手机内提取了这些相片等资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何某、王某、罗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非法拘禁的手段控制胡某,并向其家人及朋友勒索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何某、王某还采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
据此,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强奸罪,分别判处何某、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绑架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