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避免旅游再遭受购物陷阱,购物线路将明确写进合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前不久接受人民网专访时透露,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订的旅游示范文本合同,明年初将出台。如果在行程之外,导游带游客强行购物,一经查实,可以按照总团价20%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此前,购物线路虽在发给游客的旅游线路传单上写明,而在合同中却未注明。出行后,一些旅行社甚至导游并不按照宣传单上线路“工作”,擅自增加购物点,引发诸多投诉。
购物将写进合同的消息一传开,业内人士都认为是好事。重庆中旅称,尽管大旅行社一般都将旅游按宣传单上标明的安排,但一些小旅行社包括导游要违规。其实,宣传单跟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应。但是,由于宣传单没有加盖公章,往往给游客投诉举证带来困难。如用合同加以规范,游客的权利就更有保障。记者李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