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周韬 报道
江苏商报昨日接到读者陈先生的投诉称,自己公司2003年买了宏景公寓3楼的房子做办公室,可没想到2004年搬进去后发现该房一到雨天就漏水,找开发商通宇房地产公司报修,打了不下四十个电话,漏雨的事却始终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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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告诉商报,他们公司2003年花300多万买下了宏景公寓的3楼,总面积大概在700多平方米,2004年3月装修完搬进来后却发现,一到下雨天,房子北边的玻璃幕墙上方就开始漏水,他们认为这是因为房子在建时变更设计造成的,本来这房子是裙楼(一些楼的2~3层会突出来,就是面积会加大,使整栋楼看起来像加了个裙边,这2~3层就称为裙楼,而向上的部分称作主楼)。后来因为新模范马路拓宽,这一设计被取消了,取消后三楼的外墙防水措施没做到位,才会造成一下雨就漏水。每次下雨都向开发商通宇房地产公司报修,可打了不下四十次,漏雨的问题始终没解决,地板都因为漏水发霉了。
2006年2月,陈先生发现,玻璃幕墙和平台衔接的部分又出了问题,漏水问题更严重了,于是再次打电话给通宇房地产公司。陈先生说:“这次我们找到了该公司的邵总,他告诉我们两年保修期已经过了。但我们后来又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玻璃幕墙漏雨这种情况的保修期应该是5年。我又找邵总,他却说原来的通宇房地产公司改制了,新公司不负责维修,还表示要修就要支付部分费用,我当然没同意,他们也就一直没派人来修。”记者随后就此此事咨询验房师丁渤,他表示玻璃幕墙漏雨的保修期确实是5年,但就算公司改制,新公司也应该承担原有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为消费者免费维修漏雨的地方。
记者随后找到通宇房地产公司的邵总,他则让记者与一位朱经理联系。朱经理并不愿透露自己负责通宇房地产公司哪个部门,他在了解陈先生投诉的内容后表示:“他们公司漏雨的问题是他们自己装修造成的,我们一直在修,这位陈先生也没有和我接触过,我也没有说过保修期和公司改制这种理由。不知他是不是听物业瞎讲的。不管怎样,你让陈先生直接联系我,房子出了问题我们还是会为他维修。”
记者随后将朱经理的联系方式告诉了陈先生,陈先生在与朱经理联系后表示:“对方说近期就会派人来帮我们维修。”
陈先生公司的漏雨问题,何时能修好,江苏商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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