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晓丽通讯员胡燕妮)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今起港澳个体户在内地可从事的经营范围将新增“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修理服务业及科技交流和推广业”共5类行业,可从事的经营范围从原来的9类扩大到14类,其中,种植业、饲养业或养殖业其经营面积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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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内地与澳门、香港特区政府于2006年6月26日、27日分别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问题的通知》。
2007年1月1日起,港澳人士即可按新政策在全省各地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截至2006年12月底,广东共登记港澳个体工商户2326户,资金总额达1.15亿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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