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在杭州望江立交桥下的人行通道上,60岁的安徽人王作青掸了掸破棉袄上的尘土,说什么也不肯回救助站:“我不想回家,回去也没人会管我,你们送我回去,我还是要来的,我又没有乞讨,我捡点废品卖,可以自己解决生活问题!”
杭州市民政局日前组织了4天专项巡查、劝导和救助工作,发现露宿街头的有206人次,主要露宿于立交桥下、高架桥下及房檐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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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城街头流浪的有3种人群:暂时陷入困境无法返乡的乞讨者、职业乞讨者、靠拾荒为生的流浪者。后者共有136人次,占流浪人员的66%。
杭州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流浪拾荒者管理尚无法可依。每天清晨起,拾荒者在大街小巷的垃圾箱里收集有价值的废弃物,傍晚后携大包小包返回聚居地,每天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收入,不至于挨饿受冻,所以住不起小旅店也不愿去救助站过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策,今后将对流浪人员按流浪乞讨、职业性乞讨、流浪拾荒实行分类救助和管理。
一是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分层救助,对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痴、呆、傻)实施保护性救助,护送到救助站,解决暂时生活困境,帮助查找家庭地址,帮助购票返乡,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实行帮扶性救助,只要自愿,就要救助;对执意不愿进站求助者,发放棉衣、食品等御寒必需品,防止因冷、饿、病而死在街头。
二是对职业乞讨人员中教唆残疾人、未成年人强讨强要,在乞讨过程中公然侮辱他人、寻衅滋事,扰乱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以及阻塞交通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罚。
三是对拾荒群体要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出台相应的法规。(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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