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陈琦钿 通讯员 潘婷婷)昨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制定了旅游示范文本合同,将在今年初出台,这个示范文本合同就购物环节有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如果在行程之外,导游带游客强行购物,一经查实,可以按照总团价20%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据国家旅游局局长王志发介绍,即将出台的旅游示范文本合同明示了旅游团队购物的场所以及停留的最长时间,如果在行程之外,导游带游客强行购物,一经查实,可以按照总团价20%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而广州旅行社纷纷表示,如果旅游示范文本合同出台,将是对旅游市场有着极大的规范作用。
据了解,目前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合同中,对导游强迫购物问题说明仅停留在“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约定外的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当事先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而并未对导游强迫购物后游客应得赔偿作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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