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剑锋潘宜平)2006年是市工商局实施“人性化监管,零距离服务”工作理念的第一年,该局公平交易系统在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柔性执法”行为,在执法实际中做到了“三个转变”,即从查处案件向规范、指导和查处案件相结合转变;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从个案查处向行业整体规范转变,因此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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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指导:防范为先规范为主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了。办法明确规定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店大欺客”,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进场费”、“条码费”、“节庆店庆费”、“赞助费”等不合理费用。该办法直接改变了零售业的“潜规则”,但众多的零售商却对办法不甚了解,为了帮助零售商避免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第一检查支队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约谈在我市零售行业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沃尔玛、国美、来雅等10家零售商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使其充分理解办法的实质内容;二是要求零售商自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自查存在问题,并对所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三是拟召开座谈会,邀请各新闻媒体参加,利用公众力量对零售商的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监督。
事中警示:到位而不缺位
2006年11月,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第一检查支队接到投诉书,称厦门鹭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鹭恒达公司)为了在集美区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宿舍综合楼施工投标中取得中标,与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下称三宝公司)达成协议,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钢材排挤竞争对手。经调查了解,三宝公司于2006年10月14日为鹭恒达公司出具一份《材料设备承诺供应证明》,承诺鹭恒达公司如参加集美区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宿舍综合楼施工投标中标,该公司将向鹭恒达公司低价供应三种规格的钢材。这三种规格的钢材承诺供应价不仅低于市场价,也低于三宝公司的成本价。该《材料设备承诺供应证明》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厦门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平交易处、第一检查支队向集美区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和市招投标中心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向鹭恒达公司和三宝公司送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责令两家公司停止履行该承诺供应证明,及时制止了这一低于成本价销售钢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事后规范: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006年,公平交易处、第一检查支队重点开展了旅游市场、车险类、医药及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共立案51起,罚没款入库150多万元,在行业中引起强烈反响,并推动旅游局、保监局、卫生局等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公平交易处、第一检查支队积极与旅游局、保监局、卫生局沟通协调,联合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从制度上保障了商业贿赂的整治成效。如车行兼业代理机动车辆险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暂告一段落后,公平交易处、第一检查支队和市保监局向各保险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下发了《关于规范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的通知》,建立年度联席会议制度、保险代理合同备案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发挥协同监管效力,提高监管威慑力,该做法得到了中国保监会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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