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玄武区的江女士致电本报“理财自习室”咨询,如何避免因同时投保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而发生的理赔冲突?据了解,30岁的江女士原先工作稳定,后因工作发生变动,暂时不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如何选择一份与社保不冲突的商业健康保险,已经困扰江女士多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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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张清清主任告诉记者,该系列包含三款产品: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其中,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专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人群提供医疗保障,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专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人群提供保障,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则适合所有人。
以江女士的情况为例,如果此前工作稳定且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江女士购买了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那么,因工作变动不能享有社会医疗保险以后,江女士可以将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转换为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只要江女士按时交纳保险费,自她申请转换合同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开始生效,原合同效力同时终止。同时,原合同的投保书、相关的投保文件、批注等将继续有效,新合同则免除犹豫期和等待期。同时,该产品虽然为一年期险种,但可以为投保人提供五年保证续保。即投保人保单生效后,五年内无论健康状况好坏都会一直拥有医疗保障。
本报记者 欧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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