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明年6月起施行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两税合并”不会抑制外资进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昨天经表决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明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企业所得税草案法规定,统一后的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征税减少不会影响其他改革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草案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名义是从33%降到25%。据测算将造成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减少,不过是在财政承受的范围之内。
“两税合并的时机是好的、合适的,不会影响其他的改革。”史耀斌介绍说,今年已经是我国入世后最后的过渡期,尽管在一两年、两三年之内对财政有影响,但是过两三年之后,财政收入将会比以前有更快可持续的增长。另外不会影响到其他改革的进程,国家也会安排一定的支出或者一定的政策去支持,而且企业所得税改革里也有一部分因素是和其他改革配套的。
据介绍,两税合并主要是要解决现行有些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的问题。本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总的优惠政策方向、范围和原则,同时具体的优惠方式和具体的优惠对象以及具体的优惠力度,授权国务院来规定。据介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如通过,最快要到2008年1月1日实施。统一税率不会影响引进外资
据介绍,目前我国实际上还有两个税率:一是对所有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这类企业的税率在新税法里定为15%;另一个税率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在回答新税率是否会对外资企业进入中国造成影响时,史耀斌解释说,两税统一为25%,对于一部分原来执行24%或者15%的老外资企业来讲,可能是税负有所增加。但新税法实施以后,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实行15%的税率,而且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地区,凡是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都适用15%的税率。因为现在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很多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受到影响,基本上税率是一致的。
史耀斌表示,新税法不仅不会抑制外资的进入,而且还会创造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投资环境。晨报记者罗德宏朱烁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保证中小学生睡眠写入法律
晨报讯 (记者罗德宏朱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昨天下午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表决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另外还首次规定学校和家长应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新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中小学生负担过重和上网成瘾的问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于建伟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对这两个问题都作了一些新的规定。法律要求学校应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对于网吧的问题,新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并且在法律责任中,对于在中小学周边设立网吧以及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都有处罚规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