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日前,公安部党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公安部纪委负责人介绍,《意见》结合实际,突出执法特点,明确了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 |
公安部纪委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规定,凡出现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五种情况的(如图),基层所队长要引咎辞职或责令其辞职,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意见》同时要求保障和维护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要求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对民警正当执法行为,要予以保护;对民警受到诬告、错告的,要及时澄清事实,还民警以清白,要对诬告者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对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和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意见》部分内容解读车管户籍岗位要轮岗
《意见》规定,凡担任所队长和从事交通事故处理、车管、户籍、行业场所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均应定期交流,以减少环境和人情对民警执法的干扰。
民警置房购车要报告
《意见》同时规定,基层所队民警置房购车,民警配偶和子女参与经商办企业,经营洗浴等娱乐场所、安保器材、警用器材,配偶和子女受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本人婚嫁等情况,要主动如实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如实向所属公安机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
严禁违规吊扣证照
《意见》中在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方面有三项规定:一是基层所队要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以及违规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基层所队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处理群众的诉求,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是基层所队加强对执法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基层所队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中的立案、继续盘问、讯问、询问、调查取证、扣押财物以及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容易发生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和整改在执法办案环节中的突出问题,防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和徇私枉法等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