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 魏光敬)从今年1月至3月底,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自行申报,否则将受到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新年伊始,自行申报期已到来,记者昨日从省市地税局获悉,截至昨日下午5时许,西安乃至我省还未接到年薪超12万元者自行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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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所得是否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获悉,4日是新年上班第一天,他们去西安市地税局、高新局等基层地税局看到,目前该项申报工作准备就绪,只等年薪超12万元者来申报。没来申报的可能有多种原因,大部分纳税者不知道国家出台的新政策,一部分处于观望状态,还有一小部分人可能想偷税漏税。
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不自行报税想偷税漏税的纳税人,将会受到税务机关严厉处罚。年所得超12万元者若未按期限办理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偷税者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偷税额达1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款10%以上或因偷税被二次处罚又偷税的,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省税务部门把个体工商业户、高校老师、画家、电力、银行、保险、烟草、石化、律师、会计、高新企业主等11种人群和行业作为税务部门监控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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