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私挖道路
沙井城管对其开出罚单
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通讯员林家海龙开来
本报讯宝安区沙井街道城管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一宗未经审批私挖城市道路,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执法队依法给予该违法开挖道路网通公司5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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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沙井城管执法队在沙井东塘街巡查时发现一台混凝土切割机和一台炮机正在协同作业,平整的水泥路面此时已被挖开了一条宽约30厘米,长约210余米的沟壑,沟旁堆放着开挖出来的水泥渣土。执法人员要求施工人员出示手续,却被告之手续还没办理。
这是一起未经审批私自开挖道路的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其严重。城管执法队现场拍照取证及听取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陈述后,根据《广东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第8款、第13款依法对该公司给予5500元的罚款,当场扣押了其施工的炮机、混凝土切割机等机械设备,并责令其两天内清理回填好路面使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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