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请发言者注意与此次听证会的主题相关!”“发言请小声点……”在昨日下午举行的“鸿生花园高层住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听证会上,开发商与业主针锋相对,现场充满了争论、质问,火药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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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鸿生花园已无土地
昨日听证的内容是规划部门拟对“鸿生花园高层住宅”建设项目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及依据是否合法。市规划局青羊分局副局长宋晓蓉通报了拟审批意见:拟建项目面积10726.82平方米;位置应在1999年批准的范围内;配套等其他规划指标应满足现行要求。但这一方案遭到开发商和业主的集体反对。
业主听证代表认为,根据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售楼书上的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76,绿化面积为21000平方米。而根据他们的计算,目前小区建筑面积已达55555平方米,容积率已超过1.76,绿化面积却不到10000平方米,另外停车位等也没达到售楼书提供的标准,这说明开发商的承诺没有兑现。
“如果小区内还要建房,我们的利益将受到更大损害。”一位业主代表说。另有业主代表认为,根据购房合同,开发商在鸿生花园中不仅没有土地,还倒欠一定面积的土地。业主代表坚决反对开发商在小区内再建房,并要求完善缺损的配套设施,同时规划部门应中止该项目审批。
售楼书上存在宣传错误
开发商成都鸿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公司)副总经理胡明则表示,售楼书的确存在宣传错误,请业主谅解。他们卖的是小高层电梯公寓,售楼书中的1.76完全是别墅的容积率;小区建设用地只有23543平方米,售楼书上的绿地面积却是21000平方米,这也无法兑现。说到出错原因,胡明认为与当时成都房地产销售行业人士对宣传资料未形成统一认识,有关部门也无明文规定和有力监管有关。
胡明说,拟建项目(即鸿生花园二期工程)是经市计委立项批准,市建委审核通过的,总面积13619平方米。它是合法建设方案,规划部门应按此面积发放规划许可证,而不能仅批准10726.82平方米,否则企业将遭受巨大损失。
胡明还认为,规划部门应按市计委、市建委审查的标准发放许可证,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业主对我们有意见,认为我们有欺诈行为,可向消协反映,也可按法律程序起诉我们,我们愿意承担售楼书错误带来的一切责任。”胡明说。
听证取得了应有效果
宋晓蓉在听证会上表示,该项目拖了这么久,是因为规划部门在审批时,不仅要依法审批,还要照顾到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这也是为什么要听证的原因。“审批结果也许开发商和业主都不满意,但规划部门只能依法行政,依法审批,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听证会结束后,市规划局法制监督处处长伍灵表示,此次听证会取得了应有效果,市规划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也听取了各方意见。会后,市规划局将听取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法制办工作人员意见,并分析利益双方的意见,再作出最终的行政许可。
对于听证会上双方争论的售楼书问题,宋晓蓉表示,售楼书不能成为行政许可的依据,但在审批时会考虑其中的一些因素。
参会业主代表余江则表示,如规划部门的行政许可无法让业主满意,他们将继续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利益。
本报记者 陈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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