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打工的肥东县人谢某明知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上路违法,遇到交警对其检查时不仅强行逃跑,还将执勤民警拖行数米远,致使民警受伤。最终,谢某因为自己的行为被处以罚款及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月5日早晨,肥东人谢某驾驶一辆无牌照跨骑式摩托车沿屯溪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屯溪路与马鞍山路交口时,正在执勤的交警三大队民警盛习峰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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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交警三大队查实谢某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于当天对谢某作出了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当谢某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流露出了深深的悔意。
目前,合肥市的部分道路上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有的摩托车挂着“燃油助力车”的牌子,但是最后经权威汽车技术检测部门检测后,都属于机动车。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拥有摩托车的市民,一定要遵守法规,持证驾车。(张树人邵玏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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