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被东莞法院判刑
据《东方今报》报道,平舆县万冢乡万寨村委杨楼村青年农民曹永凯遇到了一件窝火事,他从来没有去过广东,却收到了一份来自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称他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
广东寄来奇怪判决书
记者在这份去年11月寄来的判决书上看到:“被告人曹永凯,男,1988年10月9日出生,河南省平舆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务农,住平舆县万冢乡万寨村委杨楼村……被告人曹永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书还注明,曹永凯现羁押在东莞市大朗第二看守所,其家人应尽快去交罚金见人。
小伙女友得知此事气跑了
“俺在家老老实实做人,从没有去过广东,怎么可能在东莞盗窃呢?”这样一份判决书让曹永凯一家一头雾水。曹永凯告诉记者,这事在村里引起不小的轰动。“现在每走到一个地方,都有人指指点点,我的思想压力非常大。”虽然曹永凯的邻居们都知道他没有犯过罪,可是他热恋中的女朋友因为这件事要和他一刀两断,小伙子很是着急。万冢乡派出所经调查确认曹永凯没有去过广东后,已将曹永凯的照片及家庭户口簿以快件的形式寄往东莞市人民法院。
东莞法院一个月来没解释
曹永凯回忆,此事可能和2006年5月身份证丢失,而新的身份证尚未办下来有关。曹永凯通过114查询电话,和审理这起案件的审判长刘某通了话,要求该院撤销判决书,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对方答应尽快给出一个解释,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却一点说法也没有。1月5日上午,东莞法院监督举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事他已经听说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具体原因尚不清楚。新闻来源:广州日报tryshowAd(3,0,1);catch(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