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陕西乾县殡仪馆原临时馆长屈某因职称级别问题得不到解决,纵火焚烧殡仪馆内的38个骨灰盒以解怨恨,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近日,乾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结了屈某故意毁坏财物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判处屈某有期徒刑5年,附带赔偿损毁财物总值36036元。
| |
法院审理查明,屈某于1984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并于1986年被指派为乾县殡仪馆临时负责人。2006年,已59岁的屈某因嫌自己的职级始终未达心愿,心生怨气,遂于4月5日21时许,溜到骨灰堂南墙外,点燃事先准备好的油毛巾,从窗户扔进屋内,导致38个骨灰盒被烧坏。事件发生后,数家丧主多次向主管部门要求赔偿,并讨要说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