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江苏省所有中小学一律停止“一校两制”收费形式。此举旨在抑制学校借机乱收费。对于这一规定,有关校长认为应实行“老人老办法”,不能一概而论。
规定 一个学校一个收费标准
江苏两部门的文件规定,从2007年春季开始,原先按照“公有民营”“公办民助”等性质确定的收费标准一律废止,随着改制学校各自归位而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即一个学校只能有一个收费标准。
此次文件还规定,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得以实验班等名义向学生高收费,更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
现状 南京已整顿“假民办”
据了解,2006年江苏省对中小学的办学模式进行整顿,在停止审批改制学校的同时,对原有的“公有民营”“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等办学形式进行了整顿归并,叫停了“校中校”办学模式。
南京的动作则更快。南京原来有十几所“名校办民校”,都是一些名校将初中部改成民办,按民办标准收费,实际上是“假民办”。2003年到2006年,南京市开始整顿、调整在“三独立”上没有完全达标的“假民办”初中。2005年上半年,南京市十二中的民办瑞江中学、十三中的民办紫金红山分部等6所依托名校办的民校作了或改为公办、或改为纯民办、或停办的调整。2006年初,南京市教育局又对该市仅存的4所民办公助学校进行改革。目前,“假民办”已在南京销声匿迹。
反应 校长认为应“老人老办法”
对于文件规定的一校只有一个收费标准,有家长提出:如果学校从民办转回公办,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前按照民办性质招来的学生,从今年开始可以按公办标准交费了?
不过,有关中学却认为这样操作不合理。南京某四星级中学的校长表示,虽然他没看到这个文件,但觉得不能一概而论。“当初按民办性质招来的学生是择校的,改制后这部分学生仍应按原来标准收费。”他认为,收费应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于改制后进来的学生,他们会按新规坚决执行“一个收费标准”。有校长还指出:随着南京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公办生由政府掏钱培养,民办生则要自己交钱上学。如果一个学校因为历史原因既有公办生又有民办生,今后该如何收费,这一点应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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