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9日讯:
一个男子打劫毫无防御能力的小学生,虽然只到手了5毛钱,但依然构成抢劫罪被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000元。
20岁的李福寿是广东英德人,由于自己身材瘦小,便想到从毫无防御能力小学生身上抢劫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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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两名小学生在老师和家长的陪同下报案,警方很快将李福寿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李福寿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强行劫取在校学生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他选择了未成年人作为作案对象,还扰乱了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影响恶劣,应予以严惩法院于日前以抢劫罪判处李福寿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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