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月9日电(记者李钧德)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河南省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不断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据统计,2006年河南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882件,较上年增长229%,其中省际协作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受援农民工人数达7200人。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也是劳务输出大省。截至2006年底,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1746万人。为了帮助这些外出务工农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河南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中心在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力度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编辑出版了口袋书《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明白卡》,通过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免费向农民工发放,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自身维权能力。
为了方便农民工求助,河南省还简化了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程序。他们在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农民工有问必答;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公示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使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获得法律援助相关信息。
此外,他们还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对农民工其他方面的诉求,也要简化审批程序等;对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此外,省法律援助中心与省律师协会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接待室,组织律师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
作为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环节,河南省还大力推进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255个、建设率97.4%,为方便农民工及其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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