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京检方通报了2006年“南京十大检察新闻事件”。透过上一年发生在南京的点滴检察新闻,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的变化、法治的进步。 1 检察院提出建议
民政局替流浪汉维权 2004年12月4日下午,高淳县城居民李某酒后驾车,将躺在机动车道上的30多岁的无名流浪汉甲碾轧致死。
今年3月初,由于死亡流浪汉身份无法确定,又无人认尸,高淳县交警部门向县检察院咨询。检察院认为,虽然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但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民政部门应承担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职责。
去年3月8日,该院建议民政局为死亡流浪汉打官司维权。民政局遂以社会救助机构及流浪汉监护人的身份,将两起事故的肇事司机和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分别索赔18万余元和16万余元。高淳县法院驳回了民政局诉讼。高淳县民政局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 珠江路打击盗版
17名盗版销售者“投诚” 2005年5月11日,国家文化部市场司根据群众举报,要求江苏省文化厅对南京珠江路地区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违法活动进行查处。江苏省文化厅取得第一手资料后,于5月18日将有关线索移交给有案件管辖权的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分局。
2005年6月20日,正在贩卖盗版光盘的夏长生、何涛被公安机关抓获,搜缴各类光盘23175张。经鉴定,其中20849张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或专有出版权人许可的侵权复制品,另有2326张经南京市公安局鉴定为淫秽物品。据夏长生、何涛交代,2004年5月两人各出资5万元,租赁房子,贩卖从广州等地购进的盗版光盘,并雇用唐某等多人帮助销售。
夏长生、何涛被绳之以法,案件宣判后不久,南京市先后有17名盗版销售者主动“投诚”,转向正版光盘经营。 3 差点躲过赌博罪
“线人”犯罪照样被判刑 去年5月,一起涉嫌聚众赌博案被移送至栖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中一名涉案人员刘某未被移送审查起诉,引起检方注意。
检察官追根究底,原来,刘某是有关司法机关布建的“线人”,细心的承办检察官查看了一份《登记表》发现,刘某参与该起赌博案的时间是2005年11月22日,而他被警方作为“线人”的建档时间却是在2005年12月7日。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认为,刘某的犯罪时间早于他作为“线人”的时间;同时,侦查活动中对“线人”的使用也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不能借“线人”的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栖霞区检察院决定以赌博罪追诉刘某,并提出规范“线人”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近日,刘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4 一句查出精神分裂症
纠错强奸案挽救一个人 去年3月的一天,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强奸案。案情比较简单:犯罪嫌疑人吴某大白天拦住受害人,欲当众实施强奸,因被过路群众阻止而未得逞。当群众质问吴某身份时,吴某说“身份证在市长那儿”。
检察官在办理这件案子时,通过认真审阅卷宗,抓住犯罪嫌疑人吴某“作案时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这个可疑点,要求侦查机关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最后证实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据此,办案检察官对吴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方认为,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强奸疑犯一句“身份证在市长那儿”引起细心检察官注意,纠正了错案。仅去年秦淮检方就有效防止近20起错案的发生。 5 案件通报会的震撼
10贪官会后投案自首 六合区检察院在查处南京某钢铁集团机动处、计能处14名采购人员受贿窝串案时,及时在该集团召开案件通报会,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会后,该集团有8人带着赃款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从2002年到目前,该院共举行案件社会通报20余场,受教育人员达5000余人,有10人投案自首,收到主动上缴非法所得款160多万元。目前,这一做法在南京市检察机关中得到推广。 6 对检察长喊冤
诈骗犯得到详细答复 去年4月,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郑侃在辖区内的珠江镇基层接待时,73岁的张某向他进行了申诉:1982年6月,张某因诈骗罪被原江浦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他多次申诉,认为量刑过重,但均被驳回。时隔20多年,张某仍心有不甘。经查明:1980年9月至1981年2月间,张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以帮助其办工业为名,用某厂的名义,先后与一些单位签订了总金额达50多万元的虚假供货合同。张某利用签订虚假合同之机,先后10次以“业务接洽费、差旅费”等名义向某厂骗取现金共计5700元。为了能平息张某这20年来的执著申诉,郑侃要求承办人员对该案进行公开答复。 7 检察官资助当事人
上诉老人坚持只收20元 来自宁夏的老人拄着拐杖,身上还背着两个大包袱,走起路来很不方便。老人敲开鼓楼区检察院大门,破门而入时,她身上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检察官小葛热情地将老太太迎进来扶到沙发上坐下,又为她倒来一杯热茶,这才轻柔地问道:“老人家,你有什么事?”老太太姓黄,据她说,1999年1月她到某法院上访时,该院一名保安对其多次殴打,造成她左腿骨折,三级伤残,治疗费用已高达数万元。此后,她多次上访无果,经人指点才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了鼓楼区检察院。
交谈中,小葛得知黄老太太身无分文,已经一天没吃饭,忙从兜里掏出100元钱,给老人作路费与饭钱。老人最终只肯收下20元钱。 8 检察官办案人性化
贪污嫌犯妻子寄感谢信 去年3月23日,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南京某陵园管理局土地规划建设处副处长张仲安(化名)立案侦查。初步查明:2000年4月,张仲安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从施工方套取10万元现金,用于给临时成立的“道建办”部门人员发放奖金。但当张仲安从施工方拿到这10万元钱时,“道建办”被解散。张仲安便将这10万元钱用于个人购买住房。据介绍,1997年,张仲安转业到地方,妻子在部队退休。办案人员从“挽救一个人,挽救一个家庭”的目的出发,做张仲安及其妻子的思想工作,不但请医生给他看病,当他痛风病发作脚痛不能走路时,还扶着他上厕所。办案人员深深地感动了张仲安,他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积极检举揭发。5月23日,张仲安的妻子劳某将自己这一段时间的亲身感受,写信告诉了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 9 坚持抗诉维护公正
十年房产纠纷案画句号 1994年,家住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的文某与谢某达成口头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谢某自愿将承租的雨花西路一套公房使用权以2.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文某。此后,文某一家三口一直居住在此房,并以谢某的名义按期交纳房租。后因房价上涨,双方为此房发生纠纷,谢某以各种理由数次将文某诉至法院,均被驳回。2004年4月,谢某又以双方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无效为由,将文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房屋使用权买卖协议无效。法院的判决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雨花台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向南京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并得到支持。接着,南京市中级法院裁定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再审。案件抗诉到法院后,法院认定该协议有效,而且谢某也同意将该房使用权过户给文某,文某也愿意对谢某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10 关键时期出手
拿下“禽流感”第一案 2005年11月,安徽省境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南京市随即下发紧急通知,全面禁止安徽家禽及其产品进入。12月2日,张荣胜、王勤持伪造的江苏省宿迁市《动物及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疫区证明》三份假证件,分别将来源于安徽巢湖、肥西两地的3500只活鸡运抵南京西郊家禽交易市场。
建邺区检察院在得知该线索后,认为张荣胜、王勤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且二人的行为严重妨害了“禽流感”防控工作,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今年1月17日、22日,办案人员分别将伪造证件的仝德成、仝得忠兄弟俩缉拿归案。随后,建邺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批准逮捕了仝得忠、仝德成、张荣胜、王勤4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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