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预算由渐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陈黛 孙荣飞
从1998年中央明确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以来,公共预算改革作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一个重要内容,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并正在逐步向纵深方向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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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昨天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公共预算国际研讨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的。
近几年,公共预算改革除了建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外,还进行了与预算管理改革相配套的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改革和税费改革等。
“公共预算改革可以为中国渐进改革路径打开进一步深化和实施配套创新的空间。”贾康表示,因为中国的渐进改革难度越来越大,又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环效应,急需要寻找一个合适的突破口。
贾康认为,公共预算改革是一项能够提高管理水平并带有一定技术特征的改革,“把公共预算改革作为切入点,能够从管理层面到制度层面,以理财的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来促进和拉动经济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和宪政化。”
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志立在会上表示,公共预算改革已经实现了所有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部门预算,在地方上也覆盖了全部省市和80%以上的县,并建立了一套收支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运作程序。
但是改革也面临着很多问题,高志立举例说:“如需要进一步理清公共预算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公共预算的公共性还有待拓展,已有的改革成果需要法制化和规范化,做好公共预算的上下级次之间的衔接工作等。”
为配合公共预算改革,全国人大已多次组织对全国人大代表的培训班和专题会议,以提高人大代表对预算报告的审议质量。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陆百甫表示,由于大多数全国人大代表是非经济专业人士,对预算报告不很了解,所以过去曾有人对预算报告评价为“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
“人大代表已经意识到现在的公共预算和每个人都有关系,全国人大也有意强化审计环节的质量,让人大代表真正了解什么是公共财政框架。”陆百甫说。除了有培训和专题会议,每年的“两会”,全国人大都会在事前将预算改革情况、编制细节和具体数据等资料发给代表,而财政部编制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解释也越来越细致全面。
与公共预算改革配套的还有预算法的颁布实施,陆百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预算法已经列入了人大立法的五年计划,“预算法立法很重要,但是全国人大的立法任务也很重,每一次常委会会议只能讨论几部法律,这个过程不会很快。”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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