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恋人吵架在一般人看来是件正常的事,但刘某因感情问题与女友吵架,一时冲动砸坏了女友家的电器等价值1万多元的物品。记者今天获悉,刘某被丰台法院以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
2006年6月23日凌晨,刘某在女友家因感情问题与女友发生争执,后刘某砸毁女友家中海尔牌电冰箱1台、美的牌立式饮水机1台、TCL王牌74厘米纯平彩电1台、戴尔牌台式43厘米液晶显示器电脑1套等物品,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