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国资绿地目前正在运作的“绿地广场紫峰大厦”项目,对鼓楼区车站东巷25户居民的日照产生了影响(见晨报12日A4版报道)。目前,受影响的居民提出了三方面的赔付要求,国资绿地正在积极协商中。 25户居民“阳光权”受损
“确实有居民的日照受大厦影响。
居民赵先生表示,他们20多户居民在协商之后,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认为紫峰大厦侵犯他们的“阳光权”之后,将对他们造成以下三方面的损失:第一个方面是由于阳光被遮挡,他们的住宅价格将因此受损;第二个方面是由于阳光被遮挡,居民享受的日照时间将大大缩小,这将对他们的居住质量和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第三个方面是由于阳光被遮挡,房间以及居住楼附近会更加阴冷,他们必须增加照明和取暖的支出。赵先生说,以上这三方面的损失,都应该由紫峰大厦的开发商来赔偿。
除了“阳光权”方面的赔偿之外,居民对大厦建设带来的噪音和粉尘污染也反映激烈,并且联名要求国资绿地给予相关的补偿。 开发商着手赔偿居民
“我们已经多次与居民接触。”印志勇向记者出示了若干份此前的备忘材料,材料显示他们已经就“阳光权”事件进行了一系列的协商解决。印志勇说:“这么大的一个工程,不可能不考虑到这个方面的。”
据了解,对于车站东巷除14号之外居民的噪音、粉尘污染投诉,国资绿地已经通过多次协商,和居民达成了一致协议。“刚开始(居民)要求我们赔2万块钱一户。”印志勇说,“协商过后达成了2000块一户的赔偿标准,钱已经发下去了。”至于14号居民的“阳光权”赔付,虽然双方有过数次接触,不过却没有像噪音和粉尘投诉那样,迅速达成一致。
东南律师事务所曹孚兵律师告诉记者,国内尚未有关于“阳光权”的赔付标准,涉及“阳光权”的赔付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具体赔付数额要看对方对阳光的依赖程度,以及被遮挡程度等来判定,动辄十数万的赔偿要求缺乏依据。
南京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大量存在着类似紫峰大厦的事件。紫峰大厦应尽快与受损居民达成一致,妥善解决“阳光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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