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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把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实现了农村社会养老工作的新突破。
2006年,综合诸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参保农民的基本状况和承受能力,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基本原则,诸城市先后出台了《诸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诸城市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村级干部经济待遇的暂行办法》三个办法,建起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体系,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推进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实施,诸城市采取搞试点,典型带动的方法,把失地农民较多、经济基础较好的密州街道白玉山子村作为试点单位,做了大量扎实稳妥的工作。2006年,该村为符合条件的990名村民办理了投保手续,收缴养老保险费228万,其中村集体和个人缴费205万元、财政补贴23万元,截止目前,已有217名老年农民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对这一政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为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规范化运作,诸城农村养老保险处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整顿。保险处对所有档案进行了微机录入,确保了档案的真实长效。同时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对领取养老金满十年的人员,入门到户,进行了生存状况核查,杜绝了冒支冒领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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