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5日讯(记者黄晓华通讯员刘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调解机构三级联动;全省全部乡镇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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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使基层司法行政网络和队伍建设迈开了大步。目前,全省21个市县、区(含海口4个区)全部成立了市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调解机构三级联动。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06年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02万宗,调解成功9730多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150多件1120多人。今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力争区域的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法律援助建设方面,全省乡镇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2762名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基本形成了以市、县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格局,畅通了法律援助服务渠道。2006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4614件,“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听接访2.66万人次。今年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向力量相对薄弱的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
2007年,我省还将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课堂教育为主,全面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和法律顾问网络。司法部门将为17所大专院校选配兼职法制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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