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1月15日讯(见习记者陈亚辉)“小区为我们更换电表为何不跟我们说一声?”今天上午,住在海口美群路58号白龙花园的黄女士向本报反映,她所在的小区没有通知业主就私自更换了业主的电表,一些住户没电煮饭便把电饭煲搬到门卫值班室煮饭。
今天下午,记者到该小区了解到,该小区的业主大部分是工行海南分行的职工,另外还有一些业主是其他公司的职员。工行后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小区里的路灯等公共用电都是工行来承担,现在工行的后勤进行改革,走向市场化,小区的公共用电必须由住户分摊。换新电表后,电费由1度6毛1升到7毛。换电表前,工行后勤工作人员上午在小区贴了通知,下午就去换电表,也许时间是急了些。(报料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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