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这一悲剧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市民们的激烈争论。很多人认为,小孙抛弃了已经成了植物人的恋人,连他们都不要了,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也有人认为,小孙和陈慧并无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并且他对陈慧的车祸受伤也没有任何责任。他为陈慧治病跑前跑后,已经尽了心,面对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苏醒的女朋友,“变心”是可以理解的。
声音一:自私的小孙要受谴责
2006年年初,支持陈慧的一方与同情小孙的一方针对此事在网上展开了一场大论战。
镇江妇联维权部部长魏苏珍从道德范畴对小孙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双方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而且还有了爱情的结晶,可以说,他们的感情已经非常牢固,但小孙的做法却让人难以理解,只能证明小孙的爱情观念过于现实,表现得过于自私,当他需要为自己的爱人承担责任的时候,他选择了逃避。他理所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她认为“表面上看是小孙赢了,他全身而退,但他在道德上却输得体无完肤,以后的生活也将蒙上阴影,试想,他将来还会得到真正的爱情吗?”
声音二:“变心”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更多的网友则认为,大家都是平常人,小孙也不例外,在追赔的过程中,小孙也做了他应该做的。作为平常人,在陈慧长时间昏迷的情况下,“变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在某些方面他做得有些绝情了些。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却不一定违法”,镇江的王学剑律师认为,小孙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大的过错,之所以会引起众多网友的“口诛笔伐”,是因为小孙有些方面做得不近人情,首先是他把自己争取理赔奔忙时的劳务费从医药费里扣除的做法,其中还包括200多元买矿泉水和毛巾的钱。其次他扣着陈芳的理赔费不给,逼迫陈慧堕胎的做法。
“他们之间并非夫妻关系,小孙对陈慧没有夫妻之间应有的扶助义务。小孙在处理陈慧赔偿事务时只是充当了代理人的身份,他有权从垫付的费用中扣除自己的合理开支,我们可以把小孙的第一种行为看做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显得无情,却并不违反法律。唯一应该让人谴责的是小孙私自扣留理赔款,逼迫陈慧堕胎的行为,这种做法侵犯了陈慧的财产权,违法了法律,更超出了道德的底线”。
小孙:对这个事情不愿多说
处于争论旋涡的小孙在接受采访时敞开了自己的心扉:“我承认我当初很爱陈慧,我们也打算今年5月结婚。事发后,我通过各种关系追理赔款,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追回赔偿款,这种情况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如果不是陈慧的妈妈迟迟不同意将胎儿打掉,以此要挟我,我也许会补偿得更多。我所记的八宝粥还是矿泉水的钱,其实是想留个证据找肇事者理赔的。既然他们以小人之心度我,我们就正常通过法律程序结算。我知道现在有很多人在骂我,但我对这个事情不愿多说。如果以后陈慧醒过来,我也会将整个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她”。
【尾声】
朋友发起募捐救助陈慧
据了解,2006年2月末,陈慧的父母花5万元钱给陈慧做了两侧颅骨的修复手术,此时陈慧仍无好转。在康复中心,每天的医药费都得一千多元,积蓄已花得所剩无己。陈慧的父母退掉了小戈原来给他们租的500元钱每个月的房子,在楼下花每个月120元租了一个厨房,专为给陈慧做饭吃。晚上,两口子就一个在病房的地砖上打地铺,一个睡椅子。间隙的时候,他们会盯着一个地方发呆。陈慧以后怎么办?他们的家怎么办?此时,陈慧的朋友、同学们向她家伸出了援手,号召大家救救陈慧一家。他们在镇江网友之家www.my0511.net女性频道里将陈慧的遭遇写到了网上,以陈慧的名义在农行开了个帐号:6228481040037787913,希望大家帮助帮助这个美丽却不幸的女孩。 来源: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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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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