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孟宪臣 通讯员 张新光)记者从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的烟台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烟台出口加工区正式成为全国首批7个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功能试点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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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是指在以前只有加工贸易及为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服务的仓储运输业的基础上,增加保税仓储、物流、设计研发等功能。换言之,出口加工区叠加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政策和功能。
“这意味着,今后国外货物入区即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而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同时,区内企业之间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烟台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宋家来说。他指出,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保税物流需求、外商投资企业的保税物流需求,有利于拉长产业链,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提升加工区周边地区对外开放水平。
“一个地区政策功能配套完备与否,左右着投资者的利润回报决策考量。烟台的投资环境一直名声很响,而出口加工区实现保税物流功能叠加,将进一步吸引投资创业者留在这里。”具有10年对华投资经验的攀华投资公司(英国)董事长贝礼博士说。
记者了解到,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由海关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封闭化、信息化、制约化监管。将允许国际贸易、国际采购、国际配送、综合物流、从事保税物流业务及检测、维修、设计研发等企业进区经营,允许开展售后服务、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商品展示、检测维修和设计研发等业务。
(详见:功能叠加福泽“车间特区”)
货物入区视同出口 烟台出口加工区成全国试点
烟台出口加工区成试点 与西安重庆等城市成全国首批
经国务院批准 烟台出口加工区B区正式封关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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