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市民刘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他们小区居民希望,在水电气的使用上为一户一表,但开发商迟迟不去办理。对此,渝北区房管局表示协调。
刘称,她家住大庆村川东明珠小区,2004年8月接房。这几年来,小区的水电气一直是由四川石油管理局重庆公共事务管理中心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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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开发商重庆春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戴姓负责人承认,该小区燃气的确由四川石油管理局重庆公共事务管理中心供给,水、电也由该处转供。戴称,该小区水、电、气表均是一户一个。如果业主坚持要求改造成主管供能部门的一户一表,须等该片区统一改造时再安装。
随后,记者联系了渝北区房管局,物业科一童姓工作人员表示,2003年,渝北区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规定,对在建和以后的建设工程,水、电、气供应单位须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一户一表”。因此,业主的要求是合理的。童称,房管局已介入调查,该小区虽是每户一表,但只是总表与分表的关系,不能算一户一表。房管局已要求开发商提交改造申请,他们将继续督促解决。记者任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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