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联合劳动监察部门今起帮你讨工钱
通讯员 谢佳 俞晓锋
本报记者 胡丹 翁浩浩
早报讯2005年年初,杭州拱墅公安分局拱宸桥派出所会同街道综治中心与辖区各建筑工地签定《不欠薪协议》,到去年12月,他们已与11家建筑工地签了这份协议,且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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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公安厅和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两厅将从今天开始,联合打击恶意欠薪逃逸行为。同时,早报也独家联合省、市劳动监察部门,推出“讨薪”热线85055555。
背景 欠薪90%发生在农民工身上
去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7.45万家,涉及劳动者500.92万人,共查处各类侵犯劳动者权益案件4.16万件,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工资4.21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26.8万人)。而在所有涉及拖欠工资的案件中,90%左右发生在农民工身上,企业发生恶意欠薪的对象也主要是农民工。
措施 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
为防止老板欠薪恶意逃逸后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年6月30日前,各市、县(市、区)必须全部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周转资金的大致额度为:市一级50万元以上,县一级30万元以上,乡镇10万元以上,专款专用。各地应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欠薪垫付额可达到拖欠工资的70%。
我省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即时在媒体上公布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违法行为,曝光一些典型案件和一些严重失信企业。
提醒 农民工一定要和单位签订用工合同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朱绍平表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有关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的政策措施,力争在2009年前实行全省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全覆盖,积极推广实施农民工计工考勤制度。
“农民工自身也要有签合同的意识,凡准备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都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这是对自身权益最好的保障。”
帮助
早报联手劳动监察部门讨薪
春节离我们一天天近了,民工兄弟思乡的心情也渐渐急切起来。在外面辛苦了一年,每个人总想着能腰包鼓鼓地回家,用自己辛苦挣来的钱,为远方的孩子添一件冬衣,给爸妈买一些年货。
可是,有一些民工兄弟却愁眉不展,因为他们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他们无法回家面对满怀期待的家人。
从今天起,早报将携手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推出《早报帮你讨工钱》。如果你遭遇到了欠薪事件,如果你还在为讨薪奔波,请拨打早报热线0571—85055555,早报记者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一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此外,省公安厅和省劳动保障厅已建立了联动机制,遇到紧急事件,你也可以直接报警或通过“12333”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17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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