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昨日,消费者王哲向西安市碑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起诉榆林市羊老大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该公司公开告知“100%驼绒防寒马甲”的真实情况,并为造假售假的侵权行为公开道歉。法院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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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4日,王哲花了150元钱,在西安市“时裳天天丽人广场”购买了一件“羊老大”驼绒防寒马甲。该衣服标签上写着填充物为100%驼绒,且购物小票上也注明“假一赔十”,但买回后觉得不暖和,经检验发现该样品的驼绒含量仅为55.6%。15日,“羊老大”公司派人到西安向消费者王哲道歉,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昨日,王哲将榆林市“羊老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厂家公开告知“100%驼绒防寒马甲”的真实情况;消除“厂家认为消费者敲诈”之说带来的影响,恢复其名誉;并就其造假售假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且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承担检验费等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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