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明艳郜征)日前,合肥市中院下发《关于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年关将此类案件放在首位,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还针对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诉讼能力相对较弱等情况,要求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民工当事人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凡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准许,严禁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以外收取任何费用;对因工伤行动不便的民工,实行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必要时根据民工当事人的要求,实行节假日预约立案;审理涉民工权益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适用普通程序的,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民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但提供担保确有困难,法院可以免除民工当事人的担保义务,裁定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涉民工权益的执行案件及时立案,不预收申请执行费,执行完后再从执行款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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