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昨日表示,2007年初,我国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集中排查。
刘金国称,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要提高暂住人口登记率;二、要把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人员重点管理;三、要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四、要加快建设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劳动就业管理、房屋租赁税收征管、计划生育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政府综合信息平台;五、要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六、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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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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