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以扭转目前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房地产业内表示,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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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宏观调控大计接踵而至,但却没能阻止房价攀升,为此,我们也没有理由把抑制房价之重任交由土地增值税来完成。事实上,正如业内人士分析,该税种的正式开征只是压缩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对房价不会有直接影响——除非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普通民众对房价生成机制的一知半解而浑水摸鱼,把土地增值税加入到房价成本中大肆宣传,混淆视听,乘机哄抬价格渔利。而这正是广大网友担心“羊毛永远不会出在猪身上”的理由。
尽管土地增值税不能完成抑制房价的使命,但此1993年出台的税种毕竟还是值得期待的:
首先,随着经济持续繁荣,以及城市化步伐加快,土地增值惊人。于是,不少开发商都在圈地囤地。尽管国家规定拿到地后两年内不开发,国家有权收回,但由于一些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亲密关系,这一规定执行情况并不完满。而一旦强制征收土地增值税,不但影响开发商的收益预期,而且会对开发商的资金链产生压力,这将逼迫他们加大开发力度,增加房源,一定程度上改善供求关系。
其次,看看这几年形形色色的富豪榜,地产商毫无争议地占据主流位置。地产商火箭般的暴富速度已经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民众不满的导火索。如果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的规定得到真正实施,那么国家的钱袋子将更加饱满。
当然,这笔增加的税收该如何支配,需要进行认真盘算。笔者建议将这笔土地增值税专收专用,用以补贴国民买房。因为保障“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职责,眼下因房价过高而导致的焦虑和烦躁已成为大批民众普遍心理,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对此问题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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