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文炯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五项承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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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服务“平安长沙”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75件,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08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审理了发生在猴子石大桥上的特大团伙持枪斗殴案,一审判处首犯刘勇死刑。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审判,审结该类案件88件,举行3场宣判执行大会,对胥武龙等一批抢劫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按照中央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部署,开展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审判,审理了原省人民医院院长屈全福、原市烟草局局长贺本荣等11件商业贿赂案。依法审理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审理了原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志达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29件,审理了近年来单种毒品犯罪数量最大的个案,一审判处运输、贩卖海洛因4900余克的孟海波等4人死刑。开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审判,审结该类案件32件,审理的“中天行”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6亿元,一审判处被告人高大庆、蔡兴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化解民事行政纠纷,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在保障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功能,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915件。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案件905件,妥善审理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案件216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68件,妥善审理物业管理、商品房买卖、集资办学等群体性案件42件,依法审理涉军案件27件。大力加强诉讼调解,调解率同比上升了12%。妥善协调社会事务管理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论案件157件。
强化调节保障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共审结商事案件938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0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农产品流通等纠纷案件124件。关键词:“五项承诺” 为确保兑现“五项承诺”,市中级人民法院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183项,编辑印发落实“五项承诺”制度专辑,构建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全体法官三级履诺责任机制,加强对履诺情况跟踪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首次统一聘请了100名法官形象监督员,认真处理群众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投诉,查处违纪人员3人,及时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38件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5件,值班法官接待群众15000余人次,处理各种急、难求助122件次。设立院长信箱,直接连心群众,收到来信41封,均已妥善处理。对孤寡老人、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和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者,一律免交诉讼费;对缓交诉讼费的请求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决定,共为765人减、免、缓诉讼费502万元,没有出现一起因交不起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的投诉情况。在全省法院司法质量评查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优秀率达到96%,没有不合格案件。
2007年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按照公正高效权威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落实“五项承诺”,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主力军,为实现我市“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着力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在四个方面有新进展: 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和谐有新成效;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司法能力有新提高;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机制有新活力;进一步落实“五项承诺”,司法为民有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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