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报道:“能摇中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全家的大喜事,但买房首付五成却让我们十分为难。”昨日,经济适用房丽华苑中号者于女士告诉记者。
原来,于女士与丈夫都按时缴纳了公积金,但选房时被告知公积金贷款要首付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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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在位于钢都花园126街坊旁的丽华苑售楼部(门口标牌为“鹤景苑”)看到,针对贷款规定,一些购房者正在与工作人员交涉。
售楼部一名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只一个人缴纳公积金,只能贷五成;若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只能贷六成。“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不是可以贷到七成吗?”面对记者提问,这位售楼人员称“是银行规定的”。
在售楼部有两家银行设点,建设银行与武汉市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与售楼人员说法一致。其中一名男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不是我们不办,是武汉市公积金中心批不下来。”
但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如夫妻双方都正常缴纳公积金,可以贷七成;而且,根据国家去年出台的房产新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还可贷到八成(贷款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之所以这样规定,不排除是为了争取自身更大的商业利益,即让购房者少贷公积金,多贷甚至全部办成商业贷款。
昨日,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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