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法国政府部长会议17日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在法国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法案还同时规定,国家保障合法居民的住房权,居民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
该法案规定,政府应满足低收入者、无家可归者等人士对由政府补贴的社会住房的需要。
法国就业、社会团结和住房部长让-路易·博洛表示,实现“可抗辩居住权”是一项“具有宪法意义的目标”。据统计,法国现有近100万人没有住房,200多万人居住条件差。
“可抗辩居住权”这一法律概念源自上世纪80年代。规定住房权为可抗辩的,就意味着无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据法新社报道,目前在法国只有受教育权和保护健康权是可抗辩的。在欧洲,此前只有苏格兰的法律规定住房权为可抗辩的。
2006年12月31日,法国总统希拉克在新年贺词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他表示,每年增加12万套社会住房,是法国政府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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