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深圳要为全国探路
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李鸿忠主持
晶报讯(记者钱擎)昨天下午,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等一批重要法规草案提交审议。
| |
会议由李鸿忠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主任袁汝稳、张建国、邱玫、汤锦森、李华楠,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副市长张思平列席会议。
解决执行难要抓出成效
审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程。李鸿忠说,案件执行难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就会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损害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还可能引发一些不安定因素,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执行难的状况不能长期存在下去。深圳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要做法律执行的示范区,在解决法院执行难方面要为全国探出新路。市人大常委会就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决定,抓住了根本,抓住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与支持,体现了敢于碰硬的精神。市人大常委会要把推进执行难的解决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法院要乘此东风,加大执行力度,务求案件执行难状况今年有较大的缓解,执行工作有较大的突破。法院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公正司法,敢于碰硬,坚决排除各种干扰,维护国家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李鸿忠强调,关于执行工作的决定操作性要强,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拓展解决执行难的思路,对过去的执行工作要注意总结、借鉴和创新。比如要实行执行公开制度,做到阳光执行,接受社会监督,使法院能够排除各种干扰,公正司法,体现司法的独立性。案件一旦判决就要有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当事人的权益落到实处,体现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
违法排水拟最高罚20万
会议昨天审议了《深圳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深圳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加强了对排水设施运营单位的管理,加大对排水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拟将罚款幅度由原来的5000元至10万元修改为2万元至20万元。
本次会议议程多,任务重,包括审议《深圳市排水条例(草案修改稿)》、《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解决企业欠薪问题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一大一小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23项。会议将进行人事任免。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强列席会议。10名市民旁听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