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眼看邻居家在原有的一层房子上盖起了第二层,马某心里开始有想法:这不是挡了我家的风水吗?马某状告建设局对邻居的审批不合格。
马某住白下区某村39号,是南北朝向,邻居杨某住34号,是东西朝向。
建设局要求他保持通道间距不低于1.8米,新建房西侧墙壁向东退用地边界1米等等。马某不服气,为此提起了行政诉讼。同时,他认为建设局对邻居的审批可没有那么严格,肯定不合法,他又就此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建设局对邻居的房屋翻建审批。
白下区法院认为,由于杨某家的房屋是东西朝向,马某家的房屋是南北朝向,新翻建的房屋对马某家并没有影响。因此,白下区建设局的审批是有效的。马某不服气上诉到南京中院,但被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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