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黄墩良林加华
此次咨询活动,市民咨询的问题范围越来越广,从房产,到工资、赔偿,均有人咨询。
张女士:我跟丈夫结婚多年。婚后,家里经济渐渐好转,建起了一座新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
涂律师: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这座房子是婚后财产,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置的,产权证上虽然只登记你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但并不影响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除非你们有私下约定该房子属于你丈夫个人财产。
至于孩子归谁直接抚养教育的问题,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要看由哪一方抚育比较符合这个原则,具体的要看哪一方比较有抚养教育的能力,而且又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上班去世
可以视为工伤
吴先生:我们一位工友在一家橡胶厂上班时死掉了,现在还没有经过法医鉴定,尸体也还没来得及火化,但我们怀疑是劳累过度死亡。想问一下厂家是否该为此负赔偿责任?
李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故对此工厂应负工伤事故的民事责任。该工友的家属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申诉。至于可索赔的项目,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计算。具体的项目和数额可以进一步了解情况后确定。
收到货物
不给钱可起诉
张女士:我弟弟从事服装加工生意,之前从惠安承接了一笔生意,并签了合同。把货送过去后,对方不付款,让他们打欠条,几个负责人也是互相推诿。该如何利用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李律师:首先要确定你方手上是否有对方收到货物的收单等证据。因为此前双方已经签订合同,约定了服装加工的价格等,如对方签收了这笔货物就表示你方已经履行了合同,即使对方拒绝结算,也可以直接根据合同和收单来主张加工费。对此,你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你起诉时可以选择。
再次承租
应征求房东意见
苏先生:一个朋友想开一家店,但是现在的店主也是承租人,现在想把房子从承租人手上再租过来,不知道是否合法?这种行为与承包经营有什么区别?
李律师:首先要审查第一手租赁合同(即承租人与房东的合同)是否有明确承租人可以转租,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不得转租。因此,你朋友要承租时应当征求房东的意见,否则合同无效。
承包经营与租赁的最大区别,就是租赁客体是物业,而承包经营还包括了经营市场主体,如各种牌照等。
欠钱不还
申请法院执行
林先生:我有一起赔偿案件,1994年判决后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一直不支付。现在,对方有钱再盖房子了。当时,村主任为他提供担保,法院判决村主任承担连带责任。请问我要怎么办才好?
李律师:你早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现在发现对方有钱盖房子,说明对方已有履行能力,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财产线索;村主任已被判承担连带责任,他也是被执行人,不能因为他身份特殊就可以免责。
延期交房
开发商涉嫌违约
庄女士:我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规定了交房时间,但对方一直未按期交房,现在想向法院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须经过什么程序?
李律师:你应当审查双方合同的纠纷处理条款。如果有约定仲裁条款,则由约定的仲裁机关受理;如果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则由人民法院审理,你可以向房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当然,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方面看,在起诉解决之前,鼓励先协商解决。不管是协商、仲裁或起诉,你的诉求应当是要求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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