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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滞纳金到底该由谁来埋单

  本报讯 (记者曹倩)南京一公司日前在申办通行证时得知,所属的一辆面包车“三年前的一次违章尚未处理,光滞纳金就要1000多元”。公司的主管怎么也想不通,这辆面包车连续三年都顺利通过年检,问题到底出在哪。

这笔滞纳金又该谁来埋单?

  南京恒德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有一辆车牌号为苏A52991的牡丹面包车。2006年12月20日,公司司机将车开到南京市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通行证换发处申请续办市区通行证时,被告知该车在2003年还有一个闯禁区的违章没有处理,需要补交30元罚款以及1000多元的滞纳金,罚单上的当事人是已离职的原公司司机。经核实,2003年12月13日原公司的司机,确在汉口西路因为闯禁区被交警处以30元的罚款。那名司机在罚单上签字后,并没有去交罚款,也没有向公司汇报被罚款的事。2004年,那名司机离开了公司。可让公司主管冯先生奇怪的是,这辆牌照为苏A52991的面包车竟顺利通过了2004、2005、2006年的年检。每次年检时,车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提示说这辆车有违章记录。

  冯先生日前来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办证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冯先生,这张罚单是某交警大队开的,要到大队接受处理。冯又来到交警大队,得到的答复是要到银行把钱交齐才能消除记录。冯先生提出,既然有违章未处理记录,为什么这辆车能连续三年通过车辆年检?而且在网上也查不到这个记录?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年检是车管所负责的,网上查不到记录可能是因为当时网络还没有全部联起来。

  昨天下午,记者和冯先生等人一起来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科,一位警官在了解情况后,将情况反映到了法制科。在与法制科沟通后,这位警官表示,这种情况应该追究的是驾驶员的责任,与车辆无关。下午4:30,冯先生接到了交管局的电话,电话中,协调处理此事的警官让冯先生星期一到交通管理局窗口办理。崔武律师表示,交管部门负有告知义务,如果两年内既没有告知车主,也没有进行处罚,两年后就应该免于处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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