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妻子):作为孩子父亲,他始终没有履行做父亲的义务,拒绝抚养、照顾女儿,没有为女儿承担过任何抚养费。女儿患先天小脑畸形,所需医疗费巨大。
被告(丈夫):曾一再要求妻子进行人工流产,避免带有先天疾病的女儿出生,遭对方一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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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25天结婚,“被迫”生出先天小脑畸形的女儿,为了证明自己的婚姻有多么的不幸,沈先生以“生育权遭侵犯”为由反击来自妻子一家的控诉。昨日,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之前,沈先生因未尽女儿的赡养义务而成为被告。
渊源:相恋25天结婚
从相识到结婚,沈伟(化名)和汪玲(化名)只用了25天。
“她急着嫁出去,我年龄大了,也想要个家。前年4月16日,我们登记领证。”沈伟称,由于婚前双方了解甚少,婚后却渐渐发现妻子有较多怪异表现,父母几乎包办了妻子的吃喝拉撒,一切均要其父母代言,上下班父母接送,夫妻间无法沟通,去妇科医院就诊时还拒绝医生检查。
这让年逾30的沈伟非常反感。2005年5月中旬,沈伟再次发现异常。“丈母娘告诉我要带女儿去看病,我怀疑是妻子怀了孕,但对方始终隐瞒了怀孕的事实。”沈先生回忆,在自己的一再要求下,看了妻子的病历卡,妻子不但先天生殖器官畸形,而且习惯性流产。
然而,夫妻双方未能就打掉孩子达成一致。结婚4个月后,沈伟提出离婚,未能如愿。“对方说打掉孩子可以,但开价30万元,随后又提出180万天价才同意离婚的条件。”沈伟认为,妻子的病症属“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的范畴”,因此没同意妻子家人的要求。
双方陷入了僵局,直至女儿去年2月10日出生。然而,先天小脑畸形。
妻子:他在诋毁我
“他在诋毁,四处说我有智力问题。”昨日庭审结束后,汪玲这样回答。
汪父曾无奈地表示,自己也曾作过思想斗争,要不要这个孩子,但5家医院的B超检查结果显示孩子比较健康,加之医生表示,汪玲的先天畸形很难有机会生育,所以再三思量后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在原告的起诉状上看到,原告的诉求为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用至原告18周岁,并支付原告出生之日至今的抚养费6476余元。
原告的理由是,作为父亲,沈伟始终没有履行做父亲的义务,长期居住他处,拒绝抚养、照顾女儿,没有为女儿承担过任何抚养费。由于女儿患有先天小脑畸形,需要长期治疗,所需医疗费巨大,在年满18周岁之前,沈伟也应支付抚养费。目前,法庭尚未就汪玲的智商作鉴定。“因为接触下来,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位法官说。
丈夫:生育权遭侵犯
在畸形的女儿以及相关抚养费面前,沈伟认为一系列事发的根源在于汪家的一意孤行。“我曾一再要求妻子进行人工流产,避免带有先天疾病的女儿出生,并且自己愿意承担相关费用。”沈先生声称这一要求遭到了对方的一再拒绝。
“对方已经侵犯到男性一方的生育权。”沈伟表示,自己经济拮据,无力也不愿意承担这笔生活费用。
由于原被告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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