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让父亲立遗嘱,本是想避免以后的麻烦,没想到惹得他老人家勃然大怒。”近日,“遗嘱事件”令市区大海阳居民小刘既委屈又困惑。
小刘30岁,烟师毕业后留烟工作,已成家立业。近段时间,他打算买套房子作为长期投资,并相中了青年路一套70多平方的二手房。
| |
考虑家庭关系复杂,父亲是再婚,继母还带来一个弟弟和妹妹,小刘认为应该明晰产权。为避免日后纠纷,他打算让父亲立个字据,写明无论出现什么变故,这套房子必须由自己来继承。没想到父亲一听就恼了:“我是你亲爹,难道还会昧了你的房子不成?我还没死呢就叫我‘立遗嘱’,这不是咒我吗?”为这事一大家子人都不高兴,此事只好被搁置起来。
记者点评:
自己还健在,儿子就提出继承的问题,我想绝大多数父亲会忌讳。在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注意处理的方式方法,如不妨通过中间人委婉地提出。(晓波方义)
|